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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證照展延、遺失補證
換證申請表
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證照換發辦法
- 依 據: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80044817號。
「
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
- 目 的:為有效掌握裁判、教練人力資源,培養優秀人才,建立鐵人三項運動發展基礎。
- 對 象:持有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核發之任一級裁判證、教練證。
- 有效期限:自發證日起內四年有效。
- 說 明:自108年度起,本會所舉辦之教練及裁判講習會所核發之證照皆註明「有效期限」(發證日起四年內有效),請各學員於有效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,向本會辦理換證。
1.
換證申請表
2.近半年內照片2吋1張(背面書寫姓名) 電子檔可直接MAIL協會
3.舊證照正本
4.每年增能時數證書 48 小時(每年至少 6 小時)。
5.換證工本費每張證照 600 元
6.掛號回郵信封(親領者免附)
7.掛號郵寄至:10489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11室
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收
1.
換證申請表
2.近半年內照片2吋1張(背面書寫姓名) 電子檔可直接MAIL協會
3.換證工本費每張證照 600 元
4.掛號回郵信封(親領者免附)
5.掛號郵寄至:10489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11室
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收
本辦法提請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